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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建设委员会工作小组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9-24 15:48:24   作者:   来源:  点击数:
    为便于开展宗祠和族务各项工作,经建设委员会常务主任会议6月11日会议研究,决定成立工作小组,具体开展各项工作。
一、票据清理领导小组(捐款、集资、牌位等收据)
组长:王栓平
王业和、王先和协助
成员:各房支负责人
二、文化建设领导小组
顾问:王正光、王胜国、王学甫、王业汉、王业泉
组长:王国顺
副组长:王节亮、王业恒、王诗华、王先柏
三、岳西华正爱心协会
顾问:王正光、王胜国、王学甫、王业汉、王业泉、王结义
组长:王国顺
常务副组长:王金虎
副组长:王学佳、王业恒、王先和
成员:王节亮、王诗华、王诗旺、王郝生、王先柏
四、祖宗牌位刻制领导小组
顾问:王学甫
组长:王先和
副组长:王业恒、王世中、王先如
成员:各房支负责人
五、华正公陵园筹备委员会
主任:王启文
副主任:王昌如、王先和
六、交枝木陵园修缮领导小组
组长:王岳峰
副组长:王中民、王栓平
成员:王英钟、王业东、王业前、王建设、王民权
七、祠堂管理领导小组
组长:王中明
副组长:王栓平
成员:王远根、王英钟、王业前、王业苗、王民权
    以上成立的机构(含万缢公陵园及交枝木陵园管理),必须接受宗祠建设委员会的统一领导,管理必须由总祠统一印制的发票或收款收据才有能有权收取捐款、集资等费用,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总祠授权审批本单位财务收支两条线,设会计、出纳、报账三人,专款专用,不得贪污、侵占私分挪用,定期向总祠会计报帐,总祠有对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有权审查、监督,各单位应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一些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,维护社会稳定,自觉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和群众监督和检查,如发现违规、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,依规、依法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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