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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王氏华正公祠筹建委员会章程

发布时间:2012-08-22 00:00:00   作者:佚名 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:

 

太原王氏华正公祠筹建委员会章程

 

2012822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)

 

第一章     

     太原王氏,名门望族,世泽绵延。自华正公迁入潜阳以来,家族昌隆,人丁兴旺,现裔孙已越十万之众。然我泱泱大族,迁潜一世祖华正公竟无宗祠安奉!令我辈自觉上愧对列祖、下愧对子孙!

宗祠不仅是一个姓族文化的象征,更是姓族精神和物质财富,同时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今欣逢盛世,国运昌隆,民安物阜全国各地均大兴宗祠,举不胜举。兴建华正公祠,实现祖辈遗愿,传承姓族文明,是几代人梦寐以求的兴族大业,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,是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。在十二世祖嘉新公裔孙的积极倡导下,自2012年元月15日筹建太原王氏华正公祠代表大会召开以来,“太原王氏华正公祠”筹建工作得到全体华正公裔孙的积极响应。为加强太原王氏华正公祠筹建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筹委会”)的管理,制定本章程。

章    

彰显祖德,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构建敦亲睦族的平台,加强本族各支派的沟通和与外族的联系,促进社会稳定和繁荣,筹委会及其成员应遵循以下行为准则: 

(1)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维护王氏宗亲的合法权益崇文明、倡信仰、礼孝悌;

(2)以视宗祠为象征,奉行互敬互爱互助、敦睦情谊原则;

 (3)筹建会成员应具有爱祖、敬祖、耀祖之公心,同心同德,自觉树立“尊族、爱族、护族”意识,忠实履行责任和义务;

   (4)清正廉洁、办事公道、勤俭持家,严财经纪律,最大限度地规划好、使用好筹建资金,为“太原王氏华正公祠”建设尽职尽责。

章  组织机构

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祠的组织领导,经多次协商和多方征求意见,成立“太原王氏华正公祠筹建委员会”。

1、组织机构

(1)筹委会设立顾问6,主任1,常务副主任1会计1人,出纳1人,副主任30人。

   (2)下设办事机构:办公室、集资组、基建组、财务监督组文化传媒办公室。各办事机构设负责人1人,成员若干。(各机构人员名单见附件)

2、筹委会的工作职责

   (1)动员、组织、领导全体族裔树立爱祖、敬祖、耀祖之公心构建敦亲睦族的平台

   (2)筹划、实施“华正公祠”工程建设及文化建设,确保其成为太原王氏家族的象征;

   (3)策划、组织、实施家族大型活动,不断提升家族文化品味,为和谐社会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。

3、顾问、主任、副主任职责

(1)顾问职责筹委会把握政策方向,监督、指导工作

(2)主任职责

     主持筹委会全面工作,对筹委会全面负责;

     审核各种活动方案及财务收支情况;

     ƒ召集会议及统一管理各办事机构。

(3)常务副主任职责

    协助主任主持筹委会全面工作,按筹委会分工或主任安排负责筹委会具体工作

(4)副主任职责

    按筹委会分工或主任安排负责所在支房具体工作

4、办事机构职责

 1)办公室

     贯彻执行筹委会决议,起草(保存)会议文件(相关档案);

     制定各种活动方案,并在批准后组织实施;

     ƒ筹委会或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,办公室日常工作

 2)集资组

     贯彻执行筹委会决议,负责集资、捐资的收集,确保工程建设资金;

     加强外地族裔联系,并为今后修“大同谱”积累资料;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ƒ负责集资捐资收集情况的及时发布,接受族裔的共同监督。

(3)基建组

     贯彻执行筹委会决议,负责工程建设,确保工程质量;

     加强与当地及相关部门联系,为宗祠建设营造和谐的环境。

(4)财务监督组

     贯彻执行筹委会决议,监督、审核财经收支,确保支出合理,票据准确;

     严明财经纪律,对全体族裔负责,适时公布财经使用状况,确保经费使用透明、合理。

  5)文化传媒办公室

    负责“太原王氏宗亲网”的管理负责对外文化交流、重大信息发布;
    筹备华正公祠文化建设,收集并保管相关文字或电子材料
    ƒ筹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第四章  议事制度

   1 、筹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扩大会议,研究部署年度活动的有关事项,如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代表会议商讨决定

   2、筹委会文件的发布或重大活动方案,须经主任办公会议或专门会议研究。研究通过的文件或方案,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,确需变更,须经同等规模会议研究;

   3、遇突发性重大问题,来不及开会研究的,必须由主任及相关副主任三人以上组成特别小组会议研究;

   4、在各机构职责范围外,代表主任或以筹委会名义开展工作的,必须经会议研究(并形成会议录)或主任签发的授权书;

   5、根据工作需要,在主任的领导下成立的特别小组或领导小组,不受下设机构工作职责限制开展工作,工作完成后由主任宣布解散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工程建设

经2012年7月8日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并通过湖北大冶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“王氏宗祠施工图”,宗祠地基占地5.6亩,主体建筑为三进(后堂、中厅、前房),复进七间,二层框架结构仿古建筑,建筑面积2572.48m2,沿口高度17.065米。助设施为厨房、餐厅、卫生间、停车场等,内部设施及文化建设,整个工程造价逾千万元。

   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进行工程招投标,成立“招标领导小组”具体负责工程招标工作;  

2、加强工程建设现场管理,按照质量管控、进度管控、成本管控原则等,加强祠堂建设管理,力保工程质量在“合格”以上;

3、参照国家相关建设工程标准,抽调族内相关人员及第三方质量验收人员组成“工程验收小组”,负责工程竣工验收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财经管理

1、资金筹措

   (1)建好这样一个高标准、高规格、高质量的宗祠,初步预计一期工程耗资1200万元

   (2)2012年元月15日第一次代表大会研究决定,集资按人口负担和捐资相结合,每人口(不分男女)集资50元(五保户、特困户除外)对特困户、五保户自愿缴纳集资款者,以5元为基数,不论金额多少,均视为全额缴付,将其名单在族内及当地公布,并记入宗祠档案;

   (3)积极鼓励一些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人员积极参与捐款活动,为修建祖祠、敬宗睦族添上一份大爱,同心同德,共同完成先祖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。

2、财务管理

建祠资金系华正公后裔集资或捐资,每一分钱都凝聚着华正公裔孙一片孝心。筹建委员会及各位代表,都应开源节流,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。

   (1)集资、捐资款的收集工作,按房别专人负责。所有收款人员在收款时一律开具“太原王氏华正公祠筹建委员会”收款收据或捐资收据,非收款票据一律无效;

   (2)集资、捐资名录,打印件发回交款人留存,原件均分房别做为宗祠档案,供众查阅。所负责支房集资款收齐后,及时在该地刷榜公布,做到不漏一人一户;   

   (3)所收集资(捐资)款经银行账户汇入筹建委员会专用账户,也可现金交到筹委会(或筹委会派员上门收取),最迟每月与财务组结账一次;对收款不及时上交者,除责令限期缴纳外,在族内通报批评,并记入华正公祠建设档案;对收款人存在徇私舞弊、贪污挪用现象一查到底,毫不手软,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;     

   (4)为广泛集资,各房各股均有居在外县乃至外省的族裔,确需外出联系,必须经过筹建委员会批准同意,并开具介绍信严格执行相关标准;

   (5)外地来办事处联系工作的人员,按照相关标准安排餐宿,严禁提供烟酒;筹建委员会领导及所有委员均无工资报酬,报销必要费用须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,确保廉政办事,清白建祠;

   (6)开支审批权:单笔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开支项目,须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批;单笔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开支项目,须由两名以上经手人签字,并经主任委员审批。

3、奖惩办法

表彰在建祠中慷慨解囊、无私奉献的族贤,载入纪念册,篆刻纪念碑昭示后人。捐款500元以上者,篆刻纪念碑,载入纪念册;千元以上者另颁发荣誉证书;万元以上者篆刻中字碑;10万元以上者中字刊载个人简历;20万元以上者大字刊载个人简历,以示大爱

如有少数认识不到位不利于建祠言论、经多次工作仍拒交集资款的非特困户、五保户族裔,可将其名单在族内及当地公布,并记入宗祠档案,可以视为其自动离宗,不参与家族组织的各类活动,不参修家谱。

章 附    则

(1)宗祠建成后,在适当时机将成立“华正公祠管理委员会”负责管理,并进行相关后续工程建设。

    (2)本章程经筹委会研究,布生效。本章程生效之日起,宗祠的一切管理活动必须按本章程办理。本章程的修订,须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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